特别约定

1、在新疆、西藏地区出险的事故不予赔付;

2、除外标的:金银、珠宝、艺术品;生鲜货物、动植物;药品类;危险货物、易燃易爆物品;易碎品;精密仪器;各类机动车、特种车;单个超宽、超高货物。

注:

危险货物、易燃易爆物品:包括但不限于烟花爆竹、汽油等;

易碎品:包括但不限于陶瓷制品、玻璃制品、瓷砖、石材等;

精密仪器:任何仪器或设备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,应视为精密仪器或设备:

a)运输过程中对该仪器或设备的平衡、稳定、防震、防尘、搬运倾斜角度等有特殊严格要求;

b)仪器或设备受损后无法找到配件,必须运回国外原厂修理或无法修复的;

c)单件仪器或设备货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;

各类机动车、特种车:包括但不限于二手车、商品车、特种设备等;

单个超宽、超高货物:《中华人2113民共和国道路5261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,装载长度、宽度不得超出车厢,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
(一)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,半挂车载物,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,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.2米;

(二)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,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.5米。